完美体育·WM

您好,欢迎访问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公布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3-04-27 15:33来源: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编辑:黄威

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李飞 记者李甜甜)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创造运用强市目标,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严厉打击消费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龙亭桶装水销售中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8月31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龙亭桶装水销售中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桶装水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8月30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对龙亭桶装水销售中心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待售“天井石”“景田”“恒大”“福井泉”“雀巢优活”“伊仕伊乐”等品牌桶装纯净水共计274桶,经相关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除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桶装水,还有大量瓶身与封口不一致的桶装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因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精准打击,成功端掉销售假冒伪劣桶装水窝点,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高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2年9月20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高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万元、没收侵权商品129件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4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经营的位于号外时尚馆的商铺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印有12个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腰带、手表等商品共计129件。当事人不能提供涉案商品的注册商标授权使用证明材料,且进货渠道不符合商业惯例,商品的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执法人员经查询涉案商标注册信息并与涉案商品标识比对,依据《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结合案情实际进行综合判定,认定涉案商品全部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场检查同时发现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系自然人,无固定经营时间、长期不开门营业且店铺无招牌,具有一定隐蔽性。执法人员经过长期反复调查,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违法证据,对案件后续调查、定性、处罚起到决定性作用。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普法教育,诠释了《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立法精神,达到了通过行政执法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目的。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生产假冒白酒案

2023年1月6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8日,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灌装贴有“贵州茅台酒”字样标签的白酒357瓶,经商标权利人辨认,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4605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在民宅内将同类香型的低端白酒,灌装成知名的贵州茅台酒,企图谋取不当利益,隐蔽性较强,查处难度较大。市场监管部门鼓励社会共治,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壹街区(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2年11月4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壹街区(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27日,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壹街区(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印有8个注册商标标识的服装、日用品等商品,经相关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调查,当事人自2021年9月起,通过隐晦称呼商标名称,遮挡商标部分区域以应对网络直播平台的售假自查机制,利用淘宝直播平台销售侵权商品。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西青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网络直播带货直接实现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对接,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同时也为商家提供了更多推销产品的渠道。但因准入门槛较低,容易出现货不对板,销售假冒侵权商品的问题。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案源后迅速行动,以强有力的行政执法,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季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案

2022年9月1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季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8月31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经过前期摸排线索,联合公安北辰分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资生堂、迪奥、NARS、纪梵希、圣罗兰、CPB、完美日记、赫莲娜、娇兰等品牌化妆品共计2695件。经相关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10月起,从广东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品牌化妆品,通过抖音直播进行宣传,再通过快团团小程序进行销售,涉案金额高达50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因其涉嫌构成犯罪,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中,执法人员积极追根溯源,对于制假售假窝点源头进行打击,通过日间摸排、夜间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精准锁定窝点位置,第一时间对涉案货物进行扣押,严防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对于如何在新形势下预防和查处侵权事件交出了答卷。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销售假冒“嘉实多”润滑油案

2022年12月26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李某销售侵犯“嘉实多”注册商标专用权润滑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61万元、没收假冒润滑油144箱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26日,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移送线索,对当事人李某进行询问调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4月向某修车行销售标称“嘉实多”的润滑油,上述润滑油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犯“嘉实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7.74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与检察机关无缝衔接,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打击不法商家明知故犯的嚣张气焰,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让群众获得感更充足、幸福感可持续、安全感有保障。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鸡不可失炸鸡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2月20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鸡不可失炸鸡店侵犯“1527301434708323.png”商标注册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没收侵权包装物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8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鸡不可失炸鸡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经营场所的牌匾上含有“1527301434708323.png”的近似图案,以及该商家在外卖平台背景图片和自己产品的外包装上含有“1527301434708323.png”的图案,且未取得该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授权。经查,当事人使用含有侵权标识图案的牌匾以及使用含有侵权标识图案的包装袋盛放炸鸡,线上线下共销售含有侵权标识图案包装的炸鸡300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商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针对侵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起到了警示震慑效应,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处中天烟酒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3年2月10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中天烟酒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3万元、没收侵权白酒92瓶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委对中天烟酒超市进行检查,现场查获 “汾酒”“国窖”“贵州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白酒共计92瓶,经相关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从来路不明人员处收购上述侵权白酒共计92瓶用于销售。当事人不能说明上述侵权白酒的合法商品来源和供货人信息,并提供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共计违法经营额13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销售来路不明白酒,其产品质量无法保证。食品安全不容忽视,市场监管部门严惩销售侵权假冒白酒的不法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