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出台昆明市校园食品安全防控系列规范,聚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定期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确保各项规范得到严格落实。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昆明市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管理能力要求、职责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的实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制,学校食堂委托承包经营的,需设置双食品安全总监。
规范承包经营行为。《昆明市学校食堂委托承包经营管理规范》从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主体资质条件、引入方式、合同管理、退出管理等方面,规范学校食堂委托承包经营行为,明确承包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义务、责任与校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严格控制餐饮服务加工过程。《昆明市学校食堂建设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学校食堂建设和食品安全操作的具体标准,对食堂布局、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饪、备餐、留样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严格规定。
有效防治病媒生物。《昆明市学校食堂病媒生物防治规范》重点强调学校食堂、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如何做好病媒生物防治,采取环境整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手段,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其对食品和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王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