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关心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个体工商户作为青海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以下简称《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关心和关爱,提振了发展信心,促进了个体工商户更好更快发展。当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发展中仍面临经营成本上升、市场开拓难等一些实际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提振经营信心,持续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为推动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是在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从降低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强化服务赋能、优化营商环境等4个方面制定了28条具体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持续发展。
——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全面落实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减免银行账户服务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健全收费监管长效机制。
——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
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生活服务业等行业个体工商户信贷支持。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金融帮扶个体工商户“甘霖工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
——强化个体工商户服务赋能
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优化“个转企”登记和审批流程,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鼓励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办理歇业备案,并给予简化歇业期间税收、社保手续办理。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出台差异化、针对性扶持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线上线下经营。支持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
放宽个体工商户许可准入条件,为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提供便利。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及时精准的政策服务。保障道路货运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行业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全面规范涉及个体工商户收费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轻微的,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优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系统,简化登录方式,精简相关项目,增加操作便利化措施。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畅通个体工商户反映问题、政策诉求渠道。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普惠性。以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具体举措与量大面广的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相匹配,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精神保持一致。
二是突出操作性。对财税、金融、社保、就业等诸多方面的措施进行了具体细化,努力做到个体工商户可对号,基层易操作。
三是突出协同性。对每一项措施都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既分工负责,又协同发力,利于兑现 “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政策措施。
四、保障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进实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宣讲,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政策执行跟踪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五、实施期限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