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 近期,消费者宋女士在黑河市区某餐饮店就餐时,因地面积水未及时清理,不慎滑倒,造成腕骨骨折。宋女士向店家索赔遭拒,于是向黑河市消费者权益维护中心提出投诉。中心迅速受理此投诉,宋女士主张是因店方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其受伤,餐饮店有责赔偿全部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餐饮店负责人称,是宋女士自身没有注意才导致滑倒受伤,与餐饮店无关。中心受理该投诉后,认为餐饮店未能尽到消费者安全保障职责,未及时清除地面积水。在本次事件中,经营者未尽责,消费者亦疏于防范,双方均有过错,应按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黑河市消费者权益维护中心提醒各类经营场所:必须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在显眼位置张贴安全提示,以防消费者遭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