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黑龙江省采取出台“决定+条例”的方式立法保护黑土地。
6月24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立法保护黑土地。 王亮 摄
中国东北黑土地是世界仅存的“三大黑土区”之一。黑龙江省地处东北黑土区核心区域,典型黑土耕地面积为1.56亿亩,占东北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的56.1%。得益于得天独厚的黑土资源,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年产量1500亿斤,总产量、商品量、调出量稳居中国第一。
“为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省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决定采取‘决定+条例’的黑土地保护立法方式,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专项决定,并将制定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增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温颖介绍,《决定》共9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进一步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政治责任,使保护黑土地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共同责任和共同行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构建党委领导下的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黑土地保护职责;多措并举,有效保护利用黑土地,防止黑土地面积减少和质量下降,鼓励节约使用黑土地;进一步强化黑土地保护的考核监督,将黑土地保护利用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指标,并将黑土地保护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加强人大常委会监督;推进专项立法进程,尽快出台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为保护利用黑土地提供法治保障。(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