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发酵肉制品”(即食型)生产许可试点近日获批。该试点是《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修订以来,浙江省首个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点,填补了全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环节空白,将全面服务“金华火腿”产业转型升级,规范同一地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促进“金华火腿”产业高质量发展。
金华火腿以色、香、味、形“四绝”闻名遐迩。火腿是金华的“名片”和传统产业,已有1400多年历史。目前,金华市共有火腿生产企业78家,分布在婺城、金东、东阳等8县(市、区),从业人员近万人。2021年,全市火腿产量达280万只,产值15亿余元。
但是,“金华火腿”主要是腌腊肉制品,产业发展面临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受限、生产销售市场不规范等诸多问题。面对这一现状,如何规范金华火腿生产企业、推进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迫在眉睫。为争取此项工作试点,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此前委托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承担《金华市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指导意见》的草拟工作,由金华火腿行业协会协作配合。
该指导意见参考国家有关标准设定,包含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等条款,用于解决现阶段发酵肉制品许可审查盲区问题;明确产业区域审批标准,有助于推进金华发酵肉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试点工作对从严监管全市肉制品行业、指导肉制品产业依据即食发酵肉制品的新消费理念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项工作完成后,金华市肉制品企业可在统一的区域标准下生产加工发酵肉制品,产品可对标海外市场,填补了发酵肉制品区域审查标准上的空白,为浙江省发酵肉制品生产行业的持续规范提供支撑。(马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