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正式实施。黑土耕地是珍贵的土壤资源,是耕地中的“大熊猫”,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地位极其重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四省(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组织开展黑土耕地调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自然资源部表示,经过多年的开发利用,黑土耕地出现了变薄、变瘦、变硬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耕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四省(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黑土耕地调查。建立黑土耕地档案,作为严格管护的基础。
黑土耕地土壤性状好、肥力高、水肥气热协调,粮食产量高、品质好,应当纳入耕地保护任务实行严格保护。
《通知》要求,四省(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应当将黑土耕地全部带位置纳入耕地保护红线任务,黑土层深厚、土壤性状良好的黑土耕地应当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逐地块上图入库,严格实行特殊保护。
同时,为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对黑土耕地的占用,《通知》要求,地方要综合考虑黑土区耕地保护需要、未来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分类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约束城乡建设无序蔓延对黑土耕地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