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5月17日发布《辽宁省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要求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自觉接受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
辽宁省招考办提醒考生要积极配合疫情排查。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
辽宁省招考办还提醒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考生有集中食宿的,要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