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财政厅消息,根据云南省财政部、教育部通知,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每生每年从800元提高至1000元,省财政已下达85个中央试点县的营养餐提标资金4.1亿元。
同时,为保证教育政策的普惠性和公平性,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地方试点县将同步提标实施,全省各级财政每年预计新增2.7亿元对提标予以保障。
为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进一步明确实施要求: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膳食补助资金提标要求;落实投入责任,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持续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供餐质量;加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监管,坚决杜绝克扣、截留、滞拨、缓拨、挤占和挪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确保学生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