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乌海市散装风干肉销售,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风干肉制品经销者进一步规范散装风干肉经营行为,现将有关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销售散装风干肉,必须将“猪肉干”等肉干和“牛肉干”分区售卖,在显著位置粘贴“牛肉干”“猪肉干”等标识,并明码标价,货签对应。
二、使用的容器、外包装上,必须明确标识“风干牛肉”或“风干猪肉”等,不得使用引人误认“风干肉”字样。
三、经营者出具销售票据,必须规范填写“风干牛肉”或“风干猪肉”,不得含糊填写“风干肉”品名。
四、经营其他散装风干肉制品的按上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