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昨日提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三级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制度,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并明确政府储备粮的质量标准、地方储备粮动用权限,规范粮食流通过程中粮食经营者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行为。
为了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条例(草案)要求单位食堂和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对餐饮浪费行为予以劝导,经劝导不改正的,可以报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并协助取证。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服务规范,引导餐饮经营者开展标准化服务,加强行业指导,采取定期检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