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了解到,近日,银川产区贺兰亭酒庄、铖铖酒庄、莱恩堡酒庄3家酒庄经宁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核准企业在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同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据了解,2021年宁夏印发《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管理办法》明确,凡位于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范围内,符合《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技术标准体系》或《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经公告或备案,符合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企业、酒庄准入条件,有生产车间、有酒庄,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均可申请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目前,宁夏获批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64家。在2023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中,“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位列全国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榜第8位,区域公用品牌效应凸显。
近年来,银川市通过走访葡萄酒生产企业,在充分了解企业需求后,因企制宜、精准施策,一户一档协助企业逐项规范知识产权档案资料,并通过组织地理标志专题培训和观摩学习,解决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执行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遵循“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葡萄酒产业发展需要,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鼓励、支持葡萄酒企业注册自主商标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共同维护“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品牌形象,助力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闫茜 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