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标注“躲猫猫”、文字字体“玩隐身”、保质期限“考脑力”……这些都是消费者选购食品时遇到的“看不清的障碍”。好消息!记者昨日获悉,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开展“你亮日期 我审标签”活动,旨在推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显著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
部分日期标注“不友好”
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这类食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情况的重要参考信息。可实际生活中,部分日期标注让消费者有些头疼。
“有时字小了,有时字迹模糊,需要在包装袋上四处找、慢慢算,很麻烦。”70多岁的陈女士翻看了家中部分预包装食品告诉记者,一款冷冻食品生产日期标注的颜色和包装袋颜色相似,有些看不清,“有的食品保质期是18个月,还要我们自己算什么时候到期,实在是对我们这些视力不好、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不太友好”。
部分标注位置、颜色等五花八门,也是记者昨日在走访部分超市商店、查看预包装食品包装袋(盒)后的感受。生产日期有印刷在包装袋(盒)正面的,也有背面、侧面,还有印刷在容易折叠的塑封口,如果字迹不清晰或字体颜色较浅,的确不容易识别。
“亮日期”三点要求请注意
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积极采取更为规范、清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方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等“亮日期”提出三点归纳要求:
一、便于消费者查找: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
二、便于消费者识读: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改进喷码、打印等技术和设备,确保标注内容持久清晰;
三、便于消费者计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保质期到期日;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应同时标注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针对主动整改的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可免费提供1次标签审核服务,主要审核标签内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标准等文件要求。截至目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为近40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提供了标签审核服务。接下来,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你亮日期 我审标签”活动为契机,发布一系列合规指引、工作指南,督促引导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自觉规范食品标签,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