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 (刘丽娜) 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的要求,营口市站前区于2014年开始,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协管员是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网”中的不可缺少一“结”,目前,全区共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51名,做到了每个社区拥有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通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的责任制推动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在协管员工作方面,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协调财政、人社、民政、社保等部门保障资金、人员到位。区政府副区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唐洪斌同志,亲自召开协管员座谈会了解协管员工作情况,解决协管员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鼓励协管员大胆工作。原市食药局、市食安办领导也多次到我区指导协管员工作。领导重视,为开展协管员工作提高了坚强保障。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切实起到“千里眼、顺风耳”的效能,营口市站前区通过建立多种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协管员有效开展好工作。
营口市站前区建立协管员检查制度,规范协管。《辽宁省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区协管员的职责和义务是:参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协管能力;掌握所在行政村(社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底数和基本信息,并进行登记和报告;注意发现并及时向(镇、街道)报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隐患信息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做好所在行政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完成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食品安全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上述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制定了《站前区街道办事处、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检查制度》。我区聘用的协管员全部是社区工作人员,并且全部是兼职,还肩负其他方面的工作,工作量比较大,结合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量大、违法违规经营食品的现象突出等实际情况。制度设计的检查方式为普查、巡查、抽查和发现黑窝点及时报告。
同时建立协管员培训制度,做到会协管。为提高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能力制定了《站前区协管员培训制度》,制度设计为集中培训、传帮带培训、以会代训、个别人培训等方式。培训制度还赋予了协管员对社区志愿者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志愿者参加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区共有食品安全志愿者500余人,增加了群众监督的力量。春光社区协管员组织社区食品安全志愿者加强监督工作,该社区史桂荣同志是全区道德榜样,她对到社区销售的流动商贩都进行仔细盘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商贩,动员社区居民予以驱离,保障了社区居民的饮食安全。
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营口市站前区制定了《站前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街道办事处、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在普查、巡查、抽查和发现黑窝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村(社区)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汇总统计报表》、《食品安全检查表》、《村(社区)食品安全检查报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表》等,每月由街道办事处汇总并报辖区内市场监管所,市场管理所所长填写《信息报告回执单》。市场管理所接到信息后,由所长将信息分拨到各片区管理人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对反馈信息进行调查和核实,并按照行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信息处理反馈单》,待街道办事处月报时带回。
信息反馈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信息封闭运行,防止了执法人员与协管人员推诿扯皮,做到了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
为激励协管员履行认真职责、主动协管,站前区还制定了《站前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和《站前区协管员补助资金发放办法》。协管补助资金分两次发放,半年发放一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发,由街道办事处协管员代领。实行两级考核,区食安办每半年对街道办事进行考核评价,也可以直接对社区进行考核,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与社区协管员补助挂钩,防止将补助金变为福利金。2016年建设办事处东新社区有居民举报小区内有一个油炸食品黑窝点,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予以取缔,并报区食安办。区食安办得到信息后,立即启动追责程序,经调查,该窝点已经生产油炸食品3个多月,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却没有发现,经研究决定扣除该社区协管员一个季度的补助。当年底,将扣除的补助奖励给认真履职的其他社区协管员。
通过落实协管员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与社区协管人员的良性互动,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弥补了食品安全监管漏洞,拓展了监管的广度和深度,达到了1+1大于2的效果。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区协管员共发现违规违法业户 余户,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发现隐匿的食品黑窝点 户,全部予以取缔处理,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切实起到了“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为全区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