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龙基 记者李卫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自今年5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全省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辽宁省以肉制品生产企业、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肉类经营者等为重点检查领域,以经营资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等进货查验记录为重点检查项,进行了全面检查。肉类加工环节,对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采购的猪肉原料是否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购进的生猪产品是否来自定点屠宰厂,采购的进口生猪产品是否附有合法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进行了检查;肉类流通环节对肉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持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外地猪肉违规在本地经营流通等行为进行了不落一户的拉网式排查。
餐饮环节重点检查了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冷冻肉食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超过保质期,预包装肉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进口肉食品有无中文标识,散装肉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冷冻肉食品是否具有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是否存在掺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截至目前,辽宁省共检查肉类食品生产企业833家次,小作坊3584家,肉类食品销售者50880家,集中交易市场3147家,冷库470家,餐饮服务单位66105家,网络订餐平台1550家,客运站服务区222家,旅游景区59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