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王一峰 记者胡毅)“四季青农贸市场一经营户采购并销售售卖农残超标韭菜20斤40元,被罚5000元;龙王镇一个体经营户销售农残超标的豆芽10公斤45.6元,被罚5000元。”今年以来,因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导致受罚的案例占了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食品案件的百分之二十。
发放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海报 来源:襄州区市场监管局
此类案件引起襄州区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该局及时召集相关股室分析研判发生的多起案件,发现他们的共同点基本上都是小本经营的个体户。案件金额较小,但是罚款金额较大,即便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在当事人积极配合并减轻处罚的情况下,最低罚款也在5000元。这对于小本经营的市场主体来说,仍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襄州区市场监管局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有利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环境的角度出发,提出执法不能只讲力度,也要讲温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要为小微主体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该局对于货值金额较小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执法的首要任务,积极倡导指导在前、服务在前、警示在前,选取警示案例印发《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报》、录制提示音频在农贸市场、超市处循环播放,给予事前温馨提醒告知、案前预警警示,规劝市场经营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引导其合规合法经营,并帮助广大市场经营户强化违法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亲和力,实现了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良性互动”。
截至目前,共有13个市场监管所参与发放“特别提醒”宣传工作,全区共张贴并发放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海报5500份,在各农贸市场和超市循环播放食品安全“特别提醒”音频15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