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西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发布。
《公报》显示,西安市耕地面积212.98万亩,其中水田0.39万亩,占0.18%,水浇地150.90万亩,占70.85%,旱地61.69万亩,占28.97%,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鄠邑区4个区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73%;园地90.44万亩,其中果园71.77万亩,占79.36%,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临潼区4个区县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81%。此外,《公报》还显示西安市有林地891.20万亩,草地15.08万亩,湿地9.71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7.6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36.31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09万亩。
针对“三调”数据成果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西安市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李欣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