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岚皋县水利局聚焦建得好、改得好、管得好,从“明确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责任”“明确管护经费”等方面,探索出了符合实际的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养模式,全面提升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明确管护标准。因地制宜出台《岚皋县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预警实施办法的通知》《岚皋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系列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输供水设施的管护标准和管护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切实补齐管护短板,做到从“源头水”到“龙头水”的无缝监管,切实保障供水水量、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明确管护责任。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机构和具体管护责任人,并积极协调县人社局共计开发护水员公益性岗位127个,配强配齐了全县村级管、护水员队伍,实现了每一项工程都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一旦发生故障和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明确管护经费。积极协调县财政部门按每年人均1元的标准落实维修养护基金,并加快农村水费计收工作,联合县发改部门出台了农村水费征收标准,为真正实现以水养水,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久高效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