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发布174处夏秋季瓜果临时销售点,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同时,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方便市民生活。
据悉, 本次发布的174处夏秋季瓜果临时销售点中,新城区有12处、碑林区22处、莲湖区6处、雁塔区10处、灞桥区24处、未央区21处、临潼区11处、高陵区6处、周至县7处、蓝田县3处,高新区16处、浐灞国际港6处、西咸新区10处、长安区20处。
据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季节特点,结合夏、秋季占道经营管控形势,设置瓜果临时销售点旨在从“疏堵结合、从严管理、便民利民、控制数量、定点定时”的角度出发,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所有设置的临时销售点要划线定位,在明显位置设置大小适宜的标识牌,注明销售点的基本情况和管理要求,不得占压盲道,影响交通秩序和行人通行。各区、县城管执法队员要加强瓜果临时销售点周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劝导流动瓜果商贩进入临时销售点内或已经批准设立的蔬菜早市内从事经营活动。对拒不听劝导的,可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在每处瓜果临时销售点安排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值守或巡回检查,严禁任何单位收取摊位费用。
在临时销售点增设生活垃圾装收设施,增加环卫保洁人员,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确保临时销售点的垃圾日产日清。临时销售点内的经营户应将瓜果皮屑等垃圾装入垃圾袋中,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环卫保洁人员定时清理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容器内垃圾不溢出。对于可回收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据悉,临时销售点的设置将持续至10月15日。(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