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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9-07-05 08:30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编辑:李玉堂
各设区市农业(农林)、畜牧、农机、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加快推动信息化和特色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指导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工作水平,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为引领,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数字陕西、智慧农业发展为目标,以3个千亿级农业产业和特色农业为重点,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加强试点示范,扎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促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融合、与农民生产生活相融合、与乡村振兴相融合,全面支撑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顶层设计,融合发展。把握信息化建设全局性和方向性导向,加强科学规划,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农业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基础设施共建、信息资源共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作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信息化基础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明确信息化发展方向、思路、目标、路径,加大投入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化建设,形成全社会重视的工作氛围。

创新应用,注重实效。紧盯前沿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以项目带动为手段,开展农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与推广,通过示范引领、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提高全省农业信息化水平。

需求导向,规范运作。结合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对信息化的需求,从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入手,明确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建立统一完善的农业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考核标准,确保信息化工作安全、有序、规范、可控。

共建共享,合力推进。信息化发展是系统性、全面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合力,切实保障工作实施。

三、发展目标

以农业三个千亿级产业和特色农业为中心,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三产融合中的应用推广,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面深度融合,农业产业智能化和市场经营网络化迈上新台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农业农村信息化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创新支撑力量。

——农业产业智能化。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和应用,构建“互联网+产业”格局,构建信息技术装备配置标准化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实现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和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物联网应用全覆盖,创建省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10个以上。

——决策管理数据化。加快建设农业大数据中心,以政务资源数据库和监测预警数据库为基础,拓展智慧农业云计算存储能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同步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推动行业管理决策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提高农业决策指挥与应急管理能力。

——市场经营网络化。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促进产销衔接。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回应消费者的关切,以电子农务带动市场化、倒逼标准化、促进规模化、提升品牌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民脱贫增收。

——信息服务便民化。把技术和信息进村入户纳入信息化管理,培育一批服务功能强的益农信息社,开展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信息服务。力争技术信息进村入户覆盖90%以上行政村,基层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农业产业信息化。大力推进“互联网+” 农业产业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装备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加快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设施蔬菜、果树园艺等特色产业进行物联网改造,探索建立粮、果、蔬贮藏、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的设施监测流程,形成一批好应用、易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加强农作物种子物联网推广应用,形成以品种“身份证”数据为核心的种子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农机及农业装备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智能作业装备,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装备精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厅种植业处、厅产业化处、省畜牧局、省农机局、省果业局,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推动农业大数据建设应用。立足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业内部数据汇聚融合和互联互通,推进跨行业、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建立农业数据资源采集、运算、应用、服务体系,扩展农业行政管理、经营主体、农业生产、产品加工、质量安全、农技推广、农民培训、防疫减灾、农产品与农资市场、农村经济、农机农艺、农业投入等多种渠道、多种类型数据资源,制定数据标准,强化安全管理与分析应用,提升农业数据资源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能力。(厅市场信息处、厅办公室、厅农经处、厅计财处、厅科教处、厅种植业处、厅产业化处、厅农监局、省畜牧局、省农机局、省果业局、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推进农业智能化创新应用。围绕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智能农机装备与高效设施、农业智能生产和农业智慧经营等技术和产品研发,实现传统精耕细作、现代信息技术与物质装备技术深度融合。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智能控制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搭建连接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汇聚农技推广、远程培训、社会服务三大功能,完善农技推广信息服务云平台,提高农技服务APP的应用范围,提高农民知识素养能力、社会参与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厅科教处、厅市场信息处、厅种植业处、厅产业化处、省畜牧局、省农机局、省果业局、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引导农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整合共享农业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建立全省统一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农产品、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等产品上网销售。规范农业电子商务标准化,按照产品形态、包装形式和运输仓储条件等内容形成一系列行业技术标准。培育电子农务市场主体,实施电商扶贫行动,引导电子商务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的销售能力。提升改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农业农村电商品牌,推进电商与实体相结合、线上与线下体验相融合,放大品牌集聚、资源整合效应,输出陕西优质品牌农产品。(厅计财处、厅农经处、厅市场信息处、厅产业化处、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提高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能力。按照 “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以有信誉、实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作为“益农信息社”载体,加快“六有”标准的村级示范社培育。逐步构建农民信息化培训体系,通过专家远程培训、农技推广110平台服务,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深度开发12316“三农”服务APP软件,加大12316“三农”资讯服务宣传推广力度,推进“两微一端”与社会自媒体的公益服务与共享,实现12316信息服务的全域开通、全网接入。(厅市场信息处、厅科教处、厅办公室、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六)提升农业电子政务管理效能。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政务网络覆盖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政务应用系统基本完成云平台部署。深化行业统计监测、监管评估、信息管理、预警防控、指挥调度、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电子档案等主要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效能。全面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便民惠民服务,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政务平台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厅办公室、厅法规处、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重点工程

(一)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建立全省农业大数据中心和市级农业大数据分中心,制定陕西省农业信息交换机制和综合业务调度机制,实现农技推广、农村劳动力、职业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资料、“三品一标”、现代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农业机械、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农民收入等应用系统与数据的汇聚、共享和交换。明确省、市、县农业管理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加强数据采集、整合、传输、共享与发布,提升农业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以单品为突破口,扩大种子大数据建设试点,启动国家级苹果大数据中心建设,以苹果大数据为纽带促进产学研企管农深度融合,形成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推进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苹果产业深度融合,构建为产业链主体服务的大数据应用体系。提升主导特色产业数据采集和即时利用能力,形成覆盖全面、业务协同、上下互通的陕西农业大数据发展格局,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领域各类数据的高效利用。(厅市场信息处、省果业局、厅种植业处、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工程。建立陕西省农业地理信息平台,制定农业地理信息数据交换、整合共享和应用更新标准。以“两区”划定、土地确权、产业布局和休闲农业等4个指标为切入点,建设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展示中心,建设陕西农业电子地图。逐步按需实时接收种植业、畜牧业、果业、农技推广、农村劳动力、职业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资料、“三品一标”、现代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农业机械等监测预警数据,在地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展示。逐步将遥感技术、空间信息、物联网和智能装备相结合,形成陕西农业“空天地”的地理空间数据 “一张图”。(厅市场信息处、厅农经处、厅计财处、厅科教处、厅种植业处、厅产业化处、厅农监局、省畜牧局、省农机局、省果业局、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农业产业信息化工程。以“3+X”农业一、二、三产为中心,推进“互联网+”。一是推进“互联网+”种植业。大力发展精准农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空间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在大田种植、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中,推进基于物联网的生产管理技术应用。二是推进“互联网+”畜牧业。建设具有远程诊断监控、自动控制、射频识别等功能的畜牧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全程记录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信息,实现从养殖源头到零售终端的双向追踪,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推进“互联网+”果业。加快推广智慧果园环境监测、智能控制技术和装备,重点加快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的普及应用。推广智能化的植物工厂种植模式,努力提高果业生产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四是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管理平台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对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产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实现从食品原料到食品加工再到食品运输销售的全产业链信息化,提高加工产品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五是推进“互联网+”休闲农业。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网上推介、文化遗产展示、食宿预定、土特产网购、地理定位、移动支付等资源和服务在线化,充分发挥都市现代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厅种植业处、省畜牧局、省果业局、厅产业化处、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农业电子政务管理工程。建立高效、集约、统一以陕西省农业厅门户网站为龙头的各级农业官网,加大“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三农”舆情监测平台的服务能力,提升宣传、舆论引导和政务服务水平。推进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与省政务服务网数据对接,加强“互联网+农业行政许可”服务。建设完成农业电子政务内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通,完成门户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相关政务系统的认证及登陆,实现全省农业系统公文督办、会议通知、移动办公等系统功能。建立陕西省农业农村多媒体资源管理系统,完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农业农村图片、视频和文件的存储、检索与管理。构建农业电子政务一体化运维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可靠服务。(厅办公室、厅法规处、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工程。加大科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力度,以全省农业视频会议系统为支撑,对接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网络课件资源,强化“视频教室+专家指导+农民互动”的农技服务信息化水平,基本建立产业脱贫农技服务110指挥体系,依托省、市、县三级农业专家团队实现与农民的在线实时互动,为贫困户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农技服务。选择基础较好市县,建立标准化县级服务站点10个,辐射带动建设村级信息综合服务站100个。重点建设完善“12316短信平台”、“陕西省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惠农平台功能,对接种植业、畜牧业、果业等行业信息平台,并与农业农村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全面集聚农业生产、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农村生活等信息服务和农技APP服务。探索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培育一批能服务、会经营的信息应用主体,助力精准扶贫。(厅市场信息处、厅科教处、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推动“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全面落地应用。率先在省级以上质量安全县推进规模主体追溯体系全覆盖,逐步实现全省主要农产品来源可追溯、过程可监管、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究。倒逼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产业新优势,引导标准化生产和放心消费,形成全省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厅农监局、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七)农产品电子商务提升工程。不断完善丰富“陕西省特色农业展示平台”,建设全省优质农产品统一的官方电商服务平台,着重农村电商线上线下融合、体系标准和物流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发展条件更加完备。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联合社会力量,建立多种形式的电商培训机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引入国内知名电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围绕苹果、猕猴桃、羊奶、牛肉、茶叶等主导产业开展网上销售应用示范,扶持贫困地区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特色生产经营。引导农业电子商务和农业冷链物流配送体系的融合发展。加强和商务部门的协作,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建设仓储、冷链、分级包装、智能配货等设施设备,改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条件。(厅农经处、厅市场信息处、厅种植业处、厅产业化处、厅农监局、省畜牧局、省果业局、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八)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制定陕西省农业物联网建设指导意见、农业物联网建设技术指导规范及数据对接标准,搭建全省农业物联网管理平台,汇集、整合现有物联技术应用的数据与信息,丰富农业大数据。加强“智慧农场”建设,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代表性的现代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耕地地力和土壤墒情监测等领域开展物联网及智能装备示范,形成种植指导意见,提升物联网大数据指导农业生产水平。探索适合推广的物联网应用模式推进无人机在病虫害监测预警、化学防治及土地确权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对农业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厅市场信息处、厅种植业处、省畜牧局、省农机局、省果业局、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九)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工程。围绕农村改革,搭建覆盖省、市、县、乡互联互通的4级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管理、产权交易管理的信息化,以信息化助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财务信息监管平台,加快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公开化、制度化;建设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的共享共用;构建土地流转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网上发布、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网上监管。(厅农经处、厅市场信息处、厅计财处、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十)农业智能机械化工程。推动农业机械的智能化改造,大力开展“机器代替人”行动,降低人力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建设全省农机调度服务平台,结合农事农时、耕作进度调控农机有序流动。鼓励深耕深松、播种、施肥施药等作业机具配备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联合收割机、大型拖拉机等牵引机具配备工况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和定位系统、自动驾驶系统;水肥一体机、湿帘、风机、卷帘机、遮阳网、加热装置等配备自动化控制装备;设施化畜禽养殖的通风、除湿、饲喂、捡蛋、挤奶等装备配备识别、计量、统计、分析及智能控制装备。关注和支持农业智能装备的研发,加强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机器人等新型自动化设备的试验应用,提高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禽养殖的智能化水平。(省农机局、厅科教处、厅种植业处、省畜牧局、省果业局、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陕西省农业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局)为成员,统筹协调全省农业信息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市场信息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应机构,各单位确定分管领导、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狠抓任务落实,切实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强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业信息化技术研发、培训和推广服务体系,围绕 “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组建省、市、县三级陕西农业信息化专家团队,将农业信息技术纳入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IT企业和运营商的合作交流,开展技术研究开发,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加大农业信息化领军人才的培养,有计划地开展不同类别的培训,提升农业信息化普及程度。

(三)加强资金投入。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信息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投入机制,将产业发展资金向信息化倾斜,采取财政资金直接扶持、基金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在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农业物联网、信息进村入户、农业电子商务、试验示范等方面进行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信息化领域。

(四)加强示范宣传。根据各地区域特点和产业特色,推进全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建设,引导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结合,开展试点示范,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信息化应用。展示宣传 “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安全。落实国家信息网络安全战略,加快构建农业部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推动信息系统和网络接口整合,提高网络和信息系统的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能力,确保信息系统、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和数据资源安全。

(六)加强评价考核。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农业信息化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评价办法,构建优化基础支撑、行业应用、应用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全省农业发展水平的评价范围。



                 陕西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