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9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罐头3大类5种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197批次样品均检验合格,检验项目见附件。
合格样品197批次,具体为:
1、餐饮食品59批次,检验项目为铬(以Cr计)1项指标。
2、食用农产品12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甲基汞、无机砷等24项指标。
3、罐头18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4项指标。
本期公布19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罐头3大类5种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197批次样品均检验合格,检验项目见附件。
合格样品197批次,具体为:
1、餐饮食品59批次,检验项目为铬(以Cr计)1项指标。
2、食用农产品12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甲基汞、无机砷等24项指标。
3、罐头18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4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