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招标代理机构
二、磋商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是选定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招标采购任务。具体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内容和要求为准。
三、委托期限
通过此次竞争性磋商,选择3家成交供应商,从事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委托期限为2年。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登记,并纳入“山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政府利益,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严守工作秘密。
6.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需要的办公条件。
7.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8.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五、磋商人领取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2018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凭证。
2.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2018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金凭证(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4.2018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山西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本企业所在页面)网页截图、专职人员从业证明和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本公司租用或购买固定办公场所及评审场所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且属于合法有效证件。如不能提供,我单位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参与磋商。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8日(北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层814室
本服务项目不发售磋商文件(提供电子版),应于公告截止日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应于磋商当日按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料必须完整。未提供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层会议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参加。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0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1-7680280
传 真:0351-7680251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