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特殊食品培训会及特食抽考系统动员会,辖区内药店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强调,一是要求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备案)资质情况合法合规;二是经营单位建立保健食品自查记录、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人员机构结构图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员;三是销售的特殊食品要经过注册备案,并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四是专区(专柜)、消费提示牌设置;五是保健食品相关广告宣传及销售过程中不可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会议对特殊食品经营抽查考核系统进行再布置,要求企业食品安全员每季度进行线上答题,答题合格分数80分。
下一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特殊食品销售者开展“两专一单、虚假宣传”专项检查:开展“两专”检查。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设立专柜或专区,特殊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专有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专柜或专区是否设置提示牌,提示牌字体颜色是否使用绿底白字黑体字样式。开展“一单”检查。检查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是否张贴规范管理清单,根据经营类别的不同分别张贴《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销售经营环节规范管理清单》。同时对专柜或专区的相关提示、警示内容,如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是否张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消费提示信息进行检查。开展“虚假宣传”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是否销售来源不明或假冒的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有产品虚假宣传广告或宣传资料,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明示或暗示产品有治疗作用。检查要聚焦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品种,除以上检查内容外、同时检查保健食品是否过度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存在“母乳化”宣传,抽检可疑产品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非法添加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