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保障用餐人员食品安全。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单位、公路收费站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为重点,围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检查中,一是执法工作人员对“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过程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安全自查、制止餐饮浪费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食堂和食堂承包方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要各司其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始终抓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充分了解用餐需求,营造浓厚的节约粮食良好氛围。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索证索票不全面,食品添加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整改内容及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检查集中用餐单位56家,发现问题隐患6处,整改隐患6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下一步,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提高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单位、公路收费站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保障集中用餐人员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