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嘉宾:张永强副局长
答: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各级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方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食品、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7.8%和99.7%。2016年,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别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考核评定为优秀,是全国考核取得“双优”的7个省市区之一。
主要做法: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成立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并将监管派出机构设置到苏木乡镇,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体系。目前,全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8545名,达到全区常住人口的万人3.4人;全区嘎查村(社区)共配备信息员、协管员1.73万人,筑牢基层监管“网底”。加大监管经费投入,2017年,全区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经费5.03亿元,常驻人口人均监管经费超过19元,食品年监督抽检10万批次,达到每千人4批次,覆盖全区城乡牧区、生产经营各类业态和31大类食品品种。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性立法,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与《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强化源头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专项行动,以加强农兽药规范管理和使用为重点,对监管示范县、菜篮子大县、重点蔬菜、畜禽水产品种养殖基地等重点区域实施抽检监测工作。制定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提升三年行动规划(2015-2017)》,全区完成“明厨亮灶” 改造6.2万家,占餐饮服务单位总数的60.63%。完善过程监控,逐步形成可倒查、可追责的追溯体系,推动乳及乳制品、牛羊肉及制品、马铃薯、白酒等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电子追溯系统已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行业潜规则问题,组织开展了集群战役假药案查处、药品“两打两建”、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110多项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5365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5处,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28件,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的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主持人
嘉宾:张永强副局长
答:主要是推进了蒙药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自治区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和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蒙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编辑出版了蒙汉文版内蒙古《蒙药制剂规范》(第一册、第二册)、《蒙药材标准增补本》、《中国蒙药名词规范》等标准和规范;蒙药科研开发体系初具规模。自治区两所重点大学开设了门类齐全的蒙医蒙药专业院系和课程,拥有庞大的专家师资队伍。积极探索产学研医相结合的科研开发机制,建立了初具规模的两家蒙药工程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2010年)从地方立法层面上确立了蒙医药的基础地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2013年)等一系列促进政策措施,指明了蒙药产业发展方向。近两年内蒙古自治区又陆续出台了促进医药产业方面的政策措施。例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医药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内政发〔2016〕1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蒙药材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0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27号)《关于印发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6〕122号)《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84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