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校园净土,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快乐生活。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日前印发,即日起,全省将启动为期一年的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专题活动。
每学年安全教育≥12课时
加强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方案明确,将安全教育与德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融合,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另外,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寄宿制学校还要实行夜间巡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
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加强教职工管理,严把准入关,定期开展排查,对品行不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并妥善处理。《方案》明确,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情况,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发生侵害学生的事件;动态掌握校园及周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各类重点人员底数,逐一登记造册。
定期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排查
方案明确,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别强调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及时向政法部门报案。
另外,积极防范对学生的传销、诈骗、校园贷和社会人员进入校园煽动、串联、制造事端等。
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学校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禁止采购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及原料;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达到70%以上;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杜绝出售“三无”“五毛”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严格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加强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