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相关处室,有关质检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关于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下发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国市监质监函〔2019〕2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区域监管、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抓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