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为唐山市银海食盐有限公司、河北绿海康信多品种食盐有限公司、沧州盐业集团银山食盐有限公司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这是该局为河北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发放的首批食品生产许可证。
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盐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的“调味品”类别提出。全国食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将在今年7月31日前完成。
今年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监管部门和企业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对照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受理企业申请后,认真组织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严格审查企业食品生产条件,并对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指导,帮助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