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809批次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其中,合格797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为农兽药残留问题。
微生物污染问题为:标称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生产的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长汀县新龙洲量贩有限公司。
农兽药残留问题为:顺昌县城关市场乐新海产品摊销售的黄花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晋江市梅岭垂强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汇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新鲜粗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政和惠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润泽夏福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佰嘉玛特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晋江市青阳阿明蔬菜摊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金搜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多菌灵、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问题为:永定区盛发蔬果店销售的甜橄榄,三氯蔗糖、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衍青超市销售的甜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为:石狮市润珍水果店销售的老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陈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