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陈岚铧 陈杰 陈重捷 记者陈家华)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新规定的落实,近期,厦门市各区市场监管局陆续开展相关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据悉,在生鲜超市、农贸市场里,打灯销售生鲜、农副产品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种灯行业内叫“生鲜灯”。“生鲜灯”照射下的鲜肉、海鲜等生鲜食品格外新鲜红润。针对“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上述条款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生鲜灯”和自然光照射食品对比图 图片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管局
在集美区,执法人员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超市的生鲜灯及登记造册等情况,摸清底数。加大宣传力度,给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负责人发放《办法》,同时针对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进行普法宣传,让经营者认识到使用“生鲜灯”属于违法行为,劝导商户自觉更换普通照明灯,逐步摒弃这种商品“美颜神器”。在同安区,执法人员印发宣传材料,深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普法宣传。在城西市场一肉摊,执法人员发现摊主使用了生鲜灯,在红白色灯珠的照射下,摊位上的鲜肉显得特别红润鲜嫩色,关掉灯光后,肉品的亮度和色泽瞬间下降了不少。在一处蔬菜摊,淡蓝色灯光将蔬菜照得格外新鲜。执法人员当场发放宣传材料,向经营者普及新规定,劝导开展自查自纠。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新办法施行前设置了五个月的过渡期,这既是规范市场行为的过渡期,也是为完善监督管理提供的准备期。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本身不会对食品产生危害。使用生鲜灯照射生鲜食品并不代表品质一定不好,但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品质的判断,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可能导致购买到不新鲜或者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要牢记诚信经营的理念,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