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脉脉,绿水悠悠。近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联合涪陵区检察院、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示范点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碧波中,30万余尾花鲢、白鲢等“控藻鱼”欢腾畅游,成为长江流域水质的“清道夫”。
长江“十年禁渔”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涪陵区法院自觉担起“上游责任”,于2022年5月联合多单位在涪陵区战备码头建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示范点,作为辖区环境资源案件实施增殖放流司法生态修复的固定平台。
以此平台为依托,涪陵区法院对涉长江水域的重点案件实行“一案一会商一方案”,并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渔政执法人员、渔业专家等人员组成的生态修复团队,完善事前报备、事中监管、事后巡查等增殖放流机制,不断推动增殖放流活动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涪陵区法院李渡人民法庭庭长李信梅说:“在增殖放流活动中,我们科学选定鱼类放流的最佳时间、区域和鱼种,重点选取可控制藻类密度、改善浮游动物群落的‘控藻鱼’投放长江,实现以渔护水、以渔养水、以渔治水。”
自该示范点建立以来,涪陵区法院已联合川渝两地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4次,向长江放流84万余尾“控藻鱼”鱼苗,不断修复和改善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刘湘 邹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