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即将来临,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组织对北京市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小食杂店、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网络平台等生产经营的粽子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抽取的73批次粽子中,除2批次商业无菌项目不合格外,其余粽子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端午节”前粽子产品专项抽检,共抽取粽子73批次。针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粽子》(SB/T10377)等相关标准及规定,重点检验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安赛蜜、铝的残留量、丙二醇)、理化指标(过氧化值、酸价)、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商业无菌)等15个项目,覆盖了粽子产品涉及的主要检验项目。
经检验,除2批次商业无菌项目不合格外,其余粽子产品全部合格。
所谓“商业无菌”是指密封包装的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后,不含有致病的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在常温下能较长时间保存的状态。商业无菌是罐头食品所必须满足的微生物要求。《粽子》(SB/T10377)规定,真空包装类粽子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中卫生不达标造成食品或包装污染,或灭菌的温度和时间未达到生产工艺要求。商业无菌不合格可能会引起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食用后可能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影响。
针对本次专项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标称北京醇荣居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200克(100克×2)/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的黄米豆沙粽、小枣粽各1批次,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实施下架召回,并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