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赟松率缺陷产品召回处全体干部到北京市质检院调研,原北京市质监局总工程师宋同飞、质量管理处及北京市质检院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王赟松副局长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切入点,介绍了召回工作的背景,并围绕汽车排放缺陷召回工作进行调研。他希望北京市质检院以现有的汽车排放检测设备、工程技术人员、风险数据采集分析团队为基础,做好车辆排放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技术支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总局同步,以北京市质检院为共同试点,共同支持,共同保障,共同推进汽车排放产品召回工作,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形成以北京院为标杆,全国复制推广,深入推进召回工作。
市质检院负责同志表示将努力做好总局汽车排放缺陷召回工作的技术支撑。
原北京市质监局总工宋同飞表示,北京局将充分发挥专家库的作用,组织协调专家做好分析验证工作,与总局共同做好汽车排放缺陷召回工作。
(市质检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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