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温州市监组织开展“浙江外卖在线”应用集中攻坚行动。3月起,外卖商家不装“阳光厨房”、不使用“外卖封签”将受处罚。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经营者信息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未按规定封口或封签损坏的,网约配送员有权拒送,消费者有权拒收。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未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近日,温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规定的宣传,逐家检查,入户引导,督促外卖商家加快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全面激活“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应用。
行动中,市监部门执法人员向商家发放《致全市网络餐饮经营者的一封信》,逐项逐条告知商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切实做好建成“网上阳光厨房”、使用“外卖封签”、使用浙食安餐饮企业端、落实反食品浪费和“限塑”规定等各项工作,合力促进温州市网络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市监部门执法人员为已经安装“阳光厨房”的商家发放“网络餐饮阳光厨房”橱窗贴,醒目的标识不仅方便消费者监督,更让商家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在主城区和热门商圈,还投放了“网络餐饮阳光厨房一店一码”橱窗贴,消费者可以直接扫码观后厨,实时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
为确保摄像头正常运行,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计启用“网络餐饮阳光厨房专用封条”,张贴在摄像头、插线板等醒目处,提醒商家不得人为关停、遮挡、拆除或破坏摄像头及其网络电源,保证后厨能在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订餐平台实时展示。
3月1日起各外卖商家应在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或配送箱(包)上使用封口包装件,防止外卖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市场监管部门也特别提醒,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各商家要严格按照《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要求,使用功能、材质、标识正确的封签张贴于相应位置,保障外卖食品“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姜瑾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