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关于印发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8〕53号)和《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号),进一步提高仿制药供应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我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3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电子邮箱(scsygb@163.com)。
感谢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尹 立
电 话:028-61351857
传 真:028-86135349
附件:《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