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医疗机构,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我省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和《四川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置规划(川卫办发〔2015〕54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委决定成立内分泌等5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四川省内分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四川省烧伤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四川省外周介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四川省消毒供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4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整形美容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四川省人民医院。各新成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履行相应工作职能,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内分泌、烧伤等专业实施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