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延明泽)1月28日,长春市召开“2021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节日期间,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严密组织,提早谋划、提早部署、提早安排,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节日期间,将严格实行外阜入长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所有进入长春市域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集中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食品生产经营者于到达长春市域24小时前进行预约报备。长春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于2021年1月15日正式投入运行,截止2021年1月26日,已预约报备食品生产经营者50户,已预约884.22吨,已完成核算采样2127份,已消毒431.87吨,已出仓375.58吨。按照“线上线下监管要求一致”原则,督促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情况。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除索取相关要件外,还应索取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的,不得采购和进入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
在专项检查方面,以进口冷链食品、节令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严控风险隐患,督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于春节前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严禁食品销售者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或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同时,严防病死畜禽、地沟油、工业酒精、工业卤水等非食用原料进入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打击“黑作坊”。加大野生动植物监管力度,扎实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陆生野生动物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全面禁止网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
以旅游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业小吃街为重点区域,以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及旅游景区内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单位,以进口冷链食品、肉及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等操作过程为重点环节,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严格督促其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对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验收。对于节日期间提供“年夜饭”和“团圆餐”及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局将积极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劝解消费者取消大型聚餐活动。
加大监管力度 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维护价格平稳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场局针对春节期间的价格监管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安排:
针对重点领域,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消费量大幅增加的粮油、肉、禽、蛋、菜、奶、防疫物资等市场和价格动态,重点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防疫物资市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开展巡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节日期间,涉及价格类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会及时受理,进行核查,确保群众投诉举报得到有效办理。对于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查处;对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组织专题研究处理,回应社会关切。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化解。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
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依法督促电商平台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督促、指导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规则、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备案及资质审核机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组织对平台内经营者,尤其是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重拳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民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网络监管,严厉打击扰乱网络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托网络交易监管平台自主监测手段,开展大数据监测,建立本地违法关键词库,及时将监测结果转化为有效办案线索,高效处置办理,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竞争秩序。
开展隐患排查 整治化妆品市场
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以化妆品批发市场、美容美发场所、宾馆酒店洗浴场所、母婴用品店、化妆品网络销售平台为检查重点,严查经营“三无”化妆品行为,规范索证索票行为;严查化妆品标识标签,核查产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宣称是否合法合规;严查经营假劣化妆品行为,加大对产品标示生产日期的检查力度;严查化妆品经营单位自制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核实经营产品原包装产品;严格核对大包装规格化妆品的生产日期,严查使用过期变质化妆品。
市场局将以节日期间整治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化妆品安全消费知识,引导公众安全消费;动员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努力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推进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