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张伟嘉)据统计,“清明”期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口径接收各类信息共855件。其中通过12315热线电话接收610件,占信息总量71.35%;通过12315网络平台接收147件,占信息总量17.19%;12345交办98件,占信息总量11.46%,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7.06%。据统计,“清明”期间接收消费者投诉总量213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05件,占投诉总量的49.30%;服务类投诉108件,占投诉总量的50.70%。
商品类投诉:一般食品类投诉居高不下
“清明”期间接收商品类投诉105件,投诉量居前3位的依次是:一般食品42件,家居用品10件,交通工具10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59.05%。
据统计,一般食品类投诉42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40.00%,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位。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在:商家通过平台软件宣传内容与实际商品不符;商家销售过期、变质、有异物食品;商家销售三无食品等。
家居用品类投诉10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9.52%。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体现在:订购家具类商品与展示样品的型号、颜色不符;产品质量问题,如家具有刺激性气味;商家拒不履行承诺,如约定期限内安装,送货等。
交通工具10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9.52%。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二手车质量出现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订购汽车交全款后商家拖延交车;电动车、汽车在三包期内商家拒绝维修等。
服务类投诉: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有所增长
“清明”期间接收服务类投诉108件,投诉量居前3位的依次是:美容、美发、洗浴服务21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8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8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52.78%。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投诉2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9.44%。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办理预付卡后,商家关门、闭店,将预付卡转店消费,消费者维权困难;消费者交付定金(订金)后,商家服务质量下降,定金(订金)难退等问题。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18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6.67%。主要反映在消费者通过平台软件购买优惠券后,实际到店活动内容与网页宣传不符;商家在未营业前,消费者通过优惠方式办理会员卡后,商家迟迟不营业。
餐饮和住宿服务18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6.67%。体现在:网络平台预订酒店,未告知消费者情况下商家擅自取消订单;商家宣传活动与实际价格不符,结账时不能使用活动优惠券;宾馆房间面积大小、备品质量、环境与宣传不符等。
商品类举报71件 占举报总量的74.74%
“清明”期间接收消费者举报总量95件,其中商品类举报71件,占举报总量的74.74%;服务类举报24件,占举报总量的25.26%。
商品类举报主要反映在商家销售的食品有异物、包装无食品标识、食品变质;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经营地址等。
服务类举报主要问题是商家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存在霸王条款;食品中掺杂掺假;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等。
目前,接收的所有投诉、举报均在第一时间分派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并按照法定时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