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王志辉 延明泽)7月7日,吉林省公安厅与吉林省药监局共同签署《关于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实施办法》,并成立联动执法办公室。据介绍,此举将有力推动公安、药监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规范化,形成整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领域行业乱象,精准打击整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
为满足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新希望、新期待,密切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营造和维护吉林安全有序的药品经营秩序,省公安厅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与省药监局结合吉林省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犯罪工作实际,经过多次沟通和反复酝酿,制定《关于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成立联动执法办公室,由双方派出工作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围绕联合执法、重大专项整治、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工作。
据了解,在今后的执法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深化联动执法,积极主动配合药监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处工作,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开展沟通交流,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办案质量。药监部门将根据公安机关的需求,在相关环节和领域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近年来,吉林省公安与药监部门联合办理了吉林省长中假药案、“3.15”走私药品案等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端掉了长春市5个无资质经营药品黑窝点,查处了长春市个别医院医务人员销售假药案,有力打击了违法分子嚣张气焰,有效规范了药品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