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现场检查593家绿色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及其控制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及运行、内部检查员制度建立及运行、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和按规定缴纳标志使用费等相关情况,取消8家年检不合格企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2个抽检不合格产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二是省市县三级协同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质量专项行动。涉及绿色有机食品原料基地418个,绿色有机食品企业618家,约谈绿色食品企业5家、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责令绿色食品企业(基地)限期整改113家。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通过强化绿色食品企业质量监管,规范了绿色食品企业用标行为,保障了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了绿色食品核心竞争力、品牌公信力和市场影响力,推动了全省绿色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