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发〔2018〕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长王文涛同志担任组长、副省长沈莹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28个省直厅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刘小妹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定期分析全省质量发展形势、研究质量发展方针、政策及质量工作重大事项,统筹质量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