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黑龙江省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暂缓进口单件重量50公斤(含50公斤)以下商品。自11月21日零时起,东宁公路口岸暂停进口白酒、啤酒、红酒、矿泉水、饮料等饮品,及食用油、植物油、面粉等货物。
通告指出,为有效阻断境外疫情通过进口货物入境传播风险,严格落实省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39次会议提出的“非必需物品暂缓进口”工作要求,按照绥东一体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东宁公路口岸货运实际,经东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公路口岸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
通告要求,暂缓进口单件重量50公斤(含50公斤)以下商品,禁止变相将基础包装为50公斤以下小包装货物,通过集中捆绑等方式改变为50公斤以上大包装货物,如有违反,将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自11月21日零时起,东宁公路口岸暂停进口白酒、啤酒、红酒、矿泉水、饮料等饮品,食用油、植物油、面粉、奶粉、牛奶、饼干、糖果、食盐、蜂蜜、巧克力、松子、人造黄油等食品及筷子、雪糕棒、木炭等货物。东宁公路口岸以境外承运日期为接收依据,未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由进口企业自行承担。
自此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2021年11月14日《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46号通告》。
上述要求为口岸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东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视防控形势予以动态调整,并将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