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1期)》。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双鸭山市尖山区桂兰四季果品店销售的标称哈爾濱市天合酿酒廠生产的1批次高粱原浆(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2-19),被检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含量,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