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陶征东 记者程家武)“现在生意真不好做,市场监管部门考虑到我们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情形不予处罚,这让我们感受到了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温暖。我真切地感受到,政府的措施变得更加人性化了。在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鼓励下,我们对未来的经营充满信心!”这是某超市负责人在接受安庆市宿松县市场监管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教育的同时,对该局表示感谢与支持时说道。
近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许岭所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某超市经营的“橙蜜味苏打气泡水(汽水)”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属于经营霉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不合格项目无法通过肉眼识别,需经过实验室检测方可辨别,故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与标签内容不符,并无主观过错,且及时主动开展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适用条件。本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原则,经县市场监管局案件审理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许岭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切实加强自律,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在执法办案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免罚轻罚是宿松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未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继续践行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模式,让执法不仅仅是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更是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过程。在保护人民群众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营造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