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2月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湖北省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依法查处一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件,14日予以公布。
2024年3月7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对大冶某小学餐饮具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结论为汤勺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
2024年3月19日,执法人员在对大冶市某中心小学食堂检查中发现,食堂食品加工区对就餐区大门处、食品加工区对外大门(即配餐间对外大门)处未见挡鼠板。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
2024年5月18日,执法人员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大冶市某幼儿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员工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工作。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了员工健康证明。
2024年5月7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大冶市某中学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记录。经查,当事人未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考核工作。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
大冶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老百姓热切期盼的身边实事。民心所向即为工作导向,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连迅 冯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