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北京商报记者从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消委会”)官网获悉,当天其发布澄清声明称,针对《选择》月刊第573期瓶装水测试报告一文,就这次测试因样本归类出现落差而引起的误会,表示抱歉。重新评分后,“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样本的整体表现由4.5星调整至5星。
香港消委会在澄清声明中解释了此前比较受关注的适用标准类别以及标准判定问题:昨天本会与“农夫山泉”的代表会面和作深入交流后,了解到有关产品既不是“天然矿泉水”,亦非“纯净水”,而是“饮用天然水”,而该公司采用的标准为其生产地,即内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就此,本会将该样本改列为一独立类别“饮用天然水”并重新评分。从消费者角度而言,若以测试结果的TDS值作为比试,该样本口味较一般“天然矿泉水”为淡,与一般“纯净水”比较则较浓。至于溴酸盐方面,本会根据欧盟有关饮用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为每公升10微克计算,此限值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一致,而该样本的检出量(每公升3微克)属”饮用水”准则值范围内,并远低于上述准则值,可以安全饮用。
当天,农夫山泉通过公众号再回应表示,香港消委会今日发布的《消委会就「农夫山泉」测试样本结果的澄清》已收悉。测试结果充分显示农夫山泉产品全面符合相关标准,可以安全饮用。农夫山泉将继续为香港市场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孔文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