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邹婷)2023年2月3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会议,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深入解读,对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规定》要求进行了培训,同时也对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责任进行了再强调。
一是落实“一个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二是配齐“两类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清单进行检查,食品安全总监每周组织风险排查消除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工作汇报进行调度。
四是建立“三本台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五是强化培训和考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年度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进行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金凤区分局将在后续的工作中,继续强监管、强帮扶、强指导,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更好落实,将要我落实主体责任转变成我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提升管理水平,促使辖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