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整治促规范。以农村食品市场、城乡接合部和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农村集市和食品批发零售市场等为重点对象,以“三无”“山寨”和过期食品为重点问题食品,采取专项检查、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600余户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11户。
靶向抽检显实效。注重抽检和监测的靶向性与准确性,加强核查处置,强化结果运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农村食品4941批次,不合格115批次,完成核查处置92批次,其余正在依法依规核查处置中。
严查违法强震慑。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件,查扣假冒伪劣食品162公斤,罚没金额12余万元。联合工信、卫健部门开展食盐质量安全检查,保障农村地区群众用盐安全,共检查售盐用盐单位1400余家,没收违法盐产品1.42吨。
宣传引导提意识。选派5名科长分赴各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同时,开展线上“周四讲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参与线上线下培训7000余人。采取跟集赶会等形式,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现场宣传、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提升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增加识假辨假能力,截至目前,共组织宣传113场次,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
创新方式促提升。制定出台《咸阳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将全市15394户“三小”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包保范围,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动食品小作坊规范经营,保障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共提档升级食品小作坊126家。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倡导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截至目前,共打造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357户。
咸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村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