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结合省市场监管局《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中对医院及其周边食品销售单位整治要求,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主动出击,组织人员对医大一院、二院、四院、省医院和肿瘤医院及其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督导检查。
8月8日,检查组对医大一院门诊、眼科医院、医大四院、省医院南岗院区内超市、自动售货机及其周边共计16户食品经营者进行了检查。8月15日,检查组对医大二院、省医院香坊院区、医大一院群力院区、肿瘤医院内超市、自动售货机及其周边共计23户食品经营者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检查组重点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食品的标签标识、贮存条件、设备设施和经营场所卫生、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食品经营者存在的未悬挂证照、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未按规定条件贮存、食品落地存放和未公示检查结果记录表等问题,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函督办,逐项销号整改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组织对医院、校园、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主动开展风险研判,实施靶向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知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