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次对农业品牌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品牌强农战略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新时代以来,我国农业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农产品产量增长近55%,销售额增长近80%,带动当地农民增收65%。
虽然近年来我国农业品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农业品牌散而不强、杂而不亮、溢价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原因是:农业品牌建设多头管理,扶持政策缺乏整合;农业经营主体品牌竞争意识淡薄,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品牌”的现象;作为品牌经营主体的农业企业整体实力不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二次增值产品不多;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农业标准制定和执行存在短板;农业品牌建设定位不清晰、差异化不足、同质化竞争严重、品牌营销手段传统单一等。当前农产品消费进入更注重质量的新时期,必须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将品牌建设贯穿农业全产业链,以品牌强农战略引领乡村产业振兴。
加强统筹规划协同“扶”品牌。要建立和完善我国品牌强农战略的产业链、价值链、供给链,建立健全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理顺品牌培育、品牌竞争、品牌保护、品牌淘汰及品牌推广等环节;要统筹区域布局,对同类产品品牌进行整合形成更大区域的公共品牌,降低区域内品牌内耗;要有效整合农业品牌建设的资源,增强协同能力,解决农业品牌创建各环节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多头管理、监管缺位、重复管理现象;要加强农业品牌管护,构建品牌产品生产者与销售者征信体系,加强信用信息运用和失信惩戒,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构建品牌维权发展机制。
挖掘利用产业特色“树”品牌。产业特色是农业品牌的灵魂。要充分发挥和挖掘当地产业特色,把“土”的做“特”,把“特”的做“强”。重点要突出环境和气候特色,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富硒产品,让生态环境优势转化成产业特色优势;要突出物种资源特色,积极申报和发展地理标志产品;要突出文化特色,将特色文化融进特色产业。同时,可以依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关联优势,立足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高值产业,通过引进吸收再创新,打造“从无到有”的特色产业。
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强”品牌。企业是品牌经营的主体。重点围绕各地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进一步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品牌建设主体引领作用,实行错位和差异化发展,加快培育辐射带动能力强、市场影响大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强化产学研联合,加快组建品牌农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发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延长品牌农业产业链条,强化科技对品牌价值提升作用;要深入推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重点依托各类园区、市场,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农业生产集群、加工集群、流通集群,加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商标的注册与管理,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建设与保护。
做实农业标准化“护”品牌。产品品质是品牌创建之基,标准化生产是产品品质之基。各地要进一步制定和修订农业地方标准,以农业重点项目为支撑,引导和发挥规模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合作社在标准化制定、执行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打造一批特色和优势产业标准种植基地以及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动物疫病净化标准化示范场。要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依托,打造一批能够支撑区域大品牌发展的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要依托区块链技术和智慧农业平台,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创建中的大数据应用,建立农产品质量识别标识,推行产品条形码、防伪码和产地标识管理等。
构筑三级联动品牌新格局“聚”品牌。品牌多维价值能有效提升区域农业产业的综合实力。打造农业区域形象品牌。各地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制定本地农业整体形象宣传方案,加强公益宣传推介,不断提升本地农业区域形象品牌内涵和美誉度。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依托核心企业作为区域公用品牌的经营主体,组织吸纳区域内生产企业、基地、农户,加强资源整合,强化统一标准标识,不断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公信力、影响力。支持经营主体创建产品品牌。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母品牌,鼓励经营主体创建知名产品品牌作为子品牌,通过严格准入、溯源监管等措施,降低生产主体进入市场的成本。
强化策划营销推介“亮”品牌。策划营销推介是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必要手段。应强化品牌形象精准定位。充分挖掘“土特产”资源和品牌文化元素,广泛运用于品牌内涵定位、形象标识、包装创意设计,凸显反映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品牌符号,提升品牌的特色视觉形象。应加强农业品牌营销推广。积极发展新媒体运营,广泛建立“线上+线下”的农产品销售模式。线上构建“互联网+农业品牌”营销模式,支持当地企业与国内外知名大型电商企业合作共建当地特色农产品专区。线下建立协会组织、农业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渠道优势、价格优势,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农交会、绿博会等国内外各类知名农产品展会,不断创新流通和销售模式,促进更多优质品牌农产品“走出去”。(吴昌华)